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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的交易糾紛層出不窮,買賣雙方都擔心權益受損,專業房仲建議,可以採用「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」制度,藉由這種第三人信託管理的方式,同時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,讓購屋風險降到最低。

 

■ 依約究責 違約方需負賠償責任

  「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」是一種不動產交易安全的機制,將買賣價金以信託方式管理,確保買賣雙方就買賣價金的往返安全無虞,並由建築經理公司負責流程審控與代書管理作業,並負擔價金保證之責任,可以有效防止一方的惡意或意外情勢所造成他方價金權益的損失,增進買賣過程的順利與安全。

  東森房屋業務部李勳燦副總說,簽立買賣契約後,若發生可歸責賣方之因素而解除買賣契約時,可由建經公司將買方已給付之價金返還給買方;相反的,如果發生可歸責於買方的因素,以致於無法結清尾款、解除買賣契約,而且無法回復產權到賣方名下時,也由建經公司代替買方來負擔這些尚未給付之價金,以確保賣方權益。

■ 買賣雙方多討論 交易安全有保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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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國內消費者,選購房市標的之習慣,有關對品牌之部分, 總是排在地段或生活機能等條件之後;然不可否認地,在消費意識抬頭的今日,房市消費的品牌導向,也漸獲重視。 而目前市面上,有很多建商品牌,其實是有子母企業的關係。本文旨在提供正確訊息,讓消費者對市面上建商有更多一層了解…

 

 

在很多消費行為或模式中,品牌因素扮演關鍵,甚至決定性角色;很多時候,消費者甚至擺明衝著品牌或名牌而消費。不過在房市,真正生產者,也就是建商的品牌,感覺就不是那麼受到消費者看重。幾乎類似調查都顯示,在消費者心目中,諸如地段、價格、生活機能或學區等等條件,都要比品牌排得更前面。
然而,消基會歷年的相關資料卻顯示,在房地產買賣之糾紛部分,大多數都仍和品牌相關。中古屋多是房仲業未盡詳盡告知物件狀況之義務,新屋則多數是建商有欠誠信,消費者疲於應對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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