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房價讓許多人買不起房子,但國內房屋自有率卻高達八十八%,被質疑「失真」。行政院主計處表示,已決議修改自有住宅定義,民眾居住房屋若是戶內成員的直系親屬所有,不再認定為自有住宅,明年八月公布最新數據時,就會適用新的定義,學者預估國內房屋自有率將會降至七十%左右。
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通過決議,我國對房屋自有率的調查結果,無法真實反映國內住宅自有現況,並有高估之嫌,要求參照國外對房屋自有率定義,由現行以「房子」為單位,修正為以「人」為單位,且於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展開的人口及住宅普查,予以執行之。

主計處第三局局長蔡鴻坤說明,所謂以「人」為單位,應該是戶內成員所有房屋才算是自有住宅;以往調查自有住宅比率,只要房屋是經常居住戶內成員之一所有、或是戶內成員之一的直系親屬所有,就認定為自有住宅;未來戶內成員的直系親屬所有房屋,將不再認定為自有住宅。

舉例而言,張姓夫婦及兒女一家四口住在一起,但房屋登記在張先生的父親名下,以往張先生一家被認定為自有房屋者,以後張先生一家不再算是自有房屋者,改列入房屋為直系親屬所有。

蔡鴻坤表示,今年底展開的十年一次「人口及住宅普查」,以及每年一次的「家庭收支調查」,都會採用新的定義計算房屋自有率;其中,「九十九年家庭收支調查」報告將於明年八月公布,可以預見,明年公布的自有住宅比率將會明顯降低。

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 2010/11/12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heuef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