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庶民自力都更有譜了。內政部營建署已擬具相關辦法,將補助民眾自力都市更新(含原地重建與老屋拉皮)的前置階段規劃費,以提高都更意願,免受制於建商或財團。

原地重建部分,100戶以下的案子最多可補助250萬元;老屋拉皮部分,100戶以下的案子最多可補助100萬元。都是戶數越多、補助越多。

營建署表示,都更由建商主導居多,常接到不少民眾詢問該如何「自力救濟」,不然就是都更前期要整合住戶意見,卻苦無經費。因此營建署訂定「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住戶自主更新辦法」,補助都更事業計畫的前期設計規劃費。

該辦法預計下(4)月送內政部法規會審議,最快5月即可公告實施,並開放民眾申請。營建署說,今年編列的經費約1.5億元,明年以後約5億元,其中有4億元用於拉皮,1億元於重建,並將常態性編列,經費都是用完為止。

該辦法分為兩部分,一是原地重建。住戶有組成都市更新團體者,可擬具相關文件申請計畫經費補助,補助金額以戶數為基礎,100戶以下的案子,最高補助250萬元。沒有都更團體者,可找專業團體幫忙當中間人,向地方政府提案,再由地方政府出資協助。

營建署都更組表示,都更最困難處在於整合住戶意見及組織更新團體,如果怕麻煩,可委託專業團隊進入社區輔導住戶推動都更。因無都更團體者是「從零開始」,所以補助費較多,100戶以下的案子最高補助330萬元。

第二是整建維護,俗稱老屋拉皮。針對尚未達使用年限或短期拆除重建有困難的老舊建物,可由其大樓管委會或都市團體,提出整建維護設計申請,100戶以下的案子,最高可補助100萬元。

接著進入實際施工階段,營建署也將補助每戶不超過4萬元、不超過總工程經費45%的工程費。

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  2011/3/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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