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許有絕大部分的消費者會以為,當一個預售案或新成屋案推出時,跳過代銷業者、直接向建設公司高層購買,是最便宜省事的方法。

 

的確,在每一份房地產銷售合約書中,所載明的都是建商和消費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,代銷業者在這之間所扮演的,比較像是「建商代理人」(有時甚至連代理人都不是)的角色。

 

 

千萬別以為跳過代銷、直接向建商買房子,一定會比較便宜

 

 

但千萬別就此以為,跳過代銷業者、透過熟人直接向建商老闆洽購房子,一定會比較便宜。根據實務經驗發現,在多數的情況下,繞了一圈結果往往回到原點,並沒有更便宜。

 

 

代銷有彈性建商沒彈性

 

 

代銷業者就像一群遊牧民族,哪裡有建案,就往哪裡去。以純預售案為例,代銷業者的中心思想是「快速行銷、快速結案、快速請款」然後獲利了結、拍拍屁股走人,接下來的就留給建商與消費者自己去解決,因為合約裡規範的是建商與消費者兩造。

 

 

代銷業者就像一群遊牧民族,哪裡有建案,就往哪裡去

 

 

也正因為如此,在快速行銷的過程中,代銷業者往往會擬定一套銷售劇本,然後在這套劇本裡追求最有效率的獲利。例如,某代銷業者與建商簽定的銷售底價是每坪30萬元,然後以每坪34萬元對外銷售,合約期為半年,只要代銷業者有本事,它可以在30萬到38萬元間操作,只要它能維持34萬元的均價,並且在半年內完銷,就可以對建商交待,漂亮結案。

 

 

如果你夠精明,加上跟代銷業者高層的關係夠好,你就有可能以每坪31萬元的「準底價」買到,但通常最便宜的價格往往買到的是最爛的格局或戶別,這你要自行斟酌,後續的交給代銷業者自己去彈性調整就沒事了。

 

 

如果你夠精明、跟代銷關係夠好,就有可能以「準底價」買到房子

 

 

如果你不循上述方式,執意要找人直通建商老闆,那麼你買到的價格,通常會落在32萬元,這是因為建商老闆往往會認為自己的房子是最漂亮的,他捨不得以30萬元的底價「賤賣」,加上代銷業者會要求至少賺一點「手續費」,所以雙方「各退一步」,開價34萬元的建案以32萬元成交,每坪讓你賺2萬元,算是對你天大的恩惠。
 
資料來源:奇摩房地產 96.09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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